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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孝义市:农民工十八年艰难讨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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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3 10: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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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在山西省孝义市振兴街与迎宾路交叉口西北段的“集贤花园”如今已住满居民,但是该“花园”背后却是:开发“集贤花园”的居义村村支书兼村长的郭增福赚得盆满钵满,该村村民说他至少从中牟利10多亿,而2002年修建此花园的130多名农民工这么多年一直挣扎在艰难的讨薪路上,无以为计。



上图:集贤花园



上图:修建集贤花园的农民工

垫资人遭骗

据讨薪农民工介绍,山西繁峙人段慧明是修建“集贤花园”的负责人,于2002年垫资承接开发“孝义市集贤文化服务中心”。但是实际上孝义市居义村村支书兼村长的郭增福才是开发商,对外办事的名叫王清玉。

为了掩人耳目,郭增福开发的“集贤花园”当时名叫“孝义市集贤文化服务中心”,这个项目最终成为郭增福与王清玉俩人谋私利的商品住宅项目,所占土地是居义村耕地。

经了解,“集贤花园”共修建了九栋楼,在修建时就已经有房子出SHOU。此时郭增福与王清玉本来有钱给垫资人回款,此间有材料款也有农民工工资。但是他们却采用另外的方式糊弄垫资人,那就是用老旧车辆顶账,十几年的老奥迪顶40多万,但市场价不值5万,几辆车顶了100多万,面对郭王的这种无赖做法,垫资人也是束手无策。

2007年5月,发生一件令垫资人哭笑不得的事情:最后一栋楼开建之时,王清玉突然携带千万售楼款外逃,而郭增福却拒绝支付工程款。为了安抚一直干活的农民工,垫资人只能向民间借高利贷1000多万,支付了部分农民工工资和建筑材料款,并勉强又盖了两层。但是最终因开发商的资金迟迟不到位,该工程于2007年8月停工。

2009年全国房价暴涨,此时不知什么原因王清玉竟然又回到工地。多位民工称,熟悉王清玉的人都知道,他不仅在太原市买了好几栋豪宅,而且还快活享受了两年。

因为王清玉的外逃,郭增福的拒绝支付,所以垫资人便向他讨要工程款。经过两个月的清算,王清玉欠下了垫资人钱款和农民工资,无奈之下垫资人与王清玉签订了欠款还款付息的协议书。但是谁曾想到,王清玉竟然不履行协议,一直推脱说项目是和郭增福共同开发的,让问郭增福要,由此王清玉与郭增福发生巨大矛盾,但是最终受害的却是干活的农民工和垫资人。

500万贿赂案不了了之

建设“孝义市集贤文化服务中心”是为居义村百姓服务,但是不知什么原因,最终被搞成商品住宅楼。当然此时真正的开发商便是居义村村支书兼村长的郭增福,正如当地百姓所言,如果能好好在此开发商品住宅楼项目,那必须的向郭增福“上供”。

此前,王清玉携巨款外逃,但是他回来之后,王与郭两人因利益而发生矛盾。此时王清玉说出了,在开发“集贤花园”高层时,他与另一合伙人常某存(河南林县人)合谋送郭增福500万,而且还进行录音。就此王清玉和常某存四处告状反映在开发高层小区时俩人共送郭增福500万元。

2011年3月山西省公安厅下文要求吕梁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此事进行调查,同年9月就王清玉行贿录音吕梁市公安局到公安部进行了鉴定,最终吕梁市公安局定性为三人行贿受贿罪,并移交吕梁检察院。

然而,郭增福为能继续当选居义村支书兼村长,花钱买通王、常两位原告,并用2000多万行贿孝义市检察院。有钱能使鬼推磨,孝义市检察院撤销了郭增福的取保候审,随后三人订立攻守同盟,共同合谋拒付垫资人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经过几次索要工程款,未果之后垫资人和农民工被激怒,便在王清玉物业办公室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

更令人不齿的是,王清玉为了达到不还工程款和侵占垫资人机器设备等目的,竟然贿赂了办案人员和鉴定人员,不可思议的是鉴定人员竟然捏造伤害鉴定,套用他人的骨折影像资料,为王清玉作出了骨折证明,最后将垫资人等四人定性为故意伤害罪,他们被冤判了2年。

漫漫上访路

工程款拒付,农民工工资拒付,垫资人和干活的农民工开始讨薪上访。从孝义市、吕梁市,一直到山西省。

在上访反映过程中,有孝义市住建设局等相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孝义市集贤文化服务中心有经济纠纷不得出SHOU7号楼、9号楼房>>的文件,也有山西省信访局建平局长对此作出批示,但是这些都没有挡住王清玉和郭增福的违法牟利的步伐。

上访无果之后,垫资人和农民工兄弟在老家抵押房产、借高利款,将讨薪进入了司法程序,用法律维护其合法权益。谁曾想到,吕梁中院竟然拒绝受理对孝义市居义村委会和孝义市集贤文化中心的起诉,只允许对王清玉个人进行起诉,否则不予立案。

无奈之下,垫资人和农民工只好将两经济实体变更为王清玉个人进行起诉。起诉之3个月后,吕梁中院才将判决书送达原告。



上图: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通知

最高法判决成空文

血汗钱竟然成了郭增福的“唐僧肉”。垫资人和农民工满脸无奈,满眼噙着泪水,为了讨回自己的血汗钱整整“折腾”了18年,更让自己不敢相信的是,就是一个欠款问题竟然打官司打到最高法。

根据判决文书显示,2017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最高法民再111号判决二:王清玉向山西省繁峙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支付工程款8006921.94元及利息,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18年的时光他们只有泪水和痛苦,如今最高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已经过去三年了,但是原告的工程材料款和农民工工资仍得不到解决。



上图:最高法终审判决

近年来,从中YANG政府到地方政府,不仅要求各地组成执法检查组,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集中排查整治,清理化解历史欠薪陈案,坚决防止新欠;更重要的是国家完善法律,彻底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

但是令人质疑的是,整整18年,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是什么原因不能彻底解决这起欠薪问题呢?难道期间存在官商勾结、乱作为问题?还是山西省多部门对居义村村支书兼村长的郭增福予以包庇呢?我们真心希望,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政府能严肃对待这起事件,为130多名农民工讨回公道,更让法治的阳光普照吕梁山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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